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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0-08-20 閱讀次數:1478
8月14日晚,廣東省衛健委通報,汕尾陸豐市在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檢測中,排查發現1名新冠肺炎核酸陽性人員,新增5例本土無癥狀感染者,均為上述病例的密接人員。
8月15日,陸豐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《關于暫停零售藥店銷售“退燒藥”的通知》,明確要求自2020年8月15日15時起,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無醫生處方銷售“退燒藥”。
通知要求各零售藥店要嚴格按照通知精神,暫停無醫生處方銷售“退燒藥”,并引導購買“退燒藥”顧客前往醫療機構就診。解除暫停銷售時間另行通知。
對于廣東陸豐出現疫情,8月16日鐘南山院士接受采訪時表示,廣東對疫情處置反應迅速,目前已對疫情相關地區開展了大規模篩查。他總體判斷,陸豐此次疫情不會大規模擴散,大家無須恐慌。
多地宣布,嚴格管控退燒藥
關于藥店停售退燒藥的操作,相信各位都已不再感到陌生。除了上述陸豐市,近日也有多地明顯發布通知加強藥店銷售退燒藥的監管。
湖北荊州:禁止向發熱人員賣退燒、發熱藥
據湖北省荊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8月14日消息,為加強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工作,現就藥品零售企業經營有關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禁止藥店向發熱人員售賣退熱、止咳等藥品,引導發熱人員到發熱門診就醫。做好發熱人員的信息登記,并及時報轄區防控指揮部和市場監管人員。
二、對無發熱癥狀人員銷售感冒、咳嗽藥,應登記個人信息,如家庭住址、聯系電話等內容,每天上報轄區指揮部和市場監管人員。
三、所有發熱人員應主動到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醫,免費核酸、抗體檢測,以免貽誤病情。
黑龍江:加強藥店“退燒止咳抗病毒”藥品監管
8月12日,黑龍江藥監局發布《關于繼續加強藥店銷售“退燒止咳抗病毒”藥品實名登記監管工作的通知》,明確要求做好秋冬季節全省藥店銷售“退燒止咳抗病毒”藥品(以下簡稱“三類藥”)監管工作。
《通知》要求進一步提高藥店銷售“三類藥”實名登記工作重要性的認識,促進藥店提高疫情防控“哨點”靈敏度,做到防控漏洞再排查、防控重點再加固,防控工作再落實。
廣東肇慶:暗訪抽查,違規取消醫保定點
近日,廣東省肇慶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暗訪組進行隨機抽查暗訪。根據暗訪組實地暗訪情況,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約談相關藥品零售企業負責人,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,要求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,認真執行實名購藥登記報告制度,對未執行登記報告制度的將依法嚴肅處理,并建議醫保局取消其醫保定點藥店資格。
安徽馬鞍山:退燒、止咳、止瀉類藥品,要憑“碼”銷售
近日,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發出通知,要求市區各零售藥店銷售退燒、止咳、止瀉類藥品必須繼續通過市數字疫控平臺掃碼銷售,未領取二維碼的零售藥店不得銷售上述藥品;零售藥店通過網絡銷售上述藥品的,必須由藥店相關人員通過后臺將購買人信息上傳至數字疫控平臺。
市場監管部門將不定期對藥店進行檢查,如檢查中發現已領取二維碼的藥店不通過掃碼、未領取二維碼擅自銷售上述藥品行為,將從嚴查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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